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一、知识产权定义: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就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通常是国家赋予创造者对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时期内享有的专有权或独占权知识产权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无形财产权。
二、知识产权诉讼:
知识产权诉讼是指在人民法院进行的,涉及知识产权的各种诉讼的总称,包括知识产权民事诉讼、知识产权行政诉讼和知识产权刑事诉讼。从这一角度讲,知识产权诉讼不是一类单独的诉讼类型,其本质仍是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及刑事诉讼的总和。
三、知识产权诉讼应该满足的条件:
(一)提起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应满足的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知识产权诉权应以享有实体权利为条件,无实体权利即无诉权。由于知识产权的无形性使得权利人难以以占有的方式来证明自己权利存在和所有的状态,体现的诉讼中,原告主张权利时往往需要首先证明权利的存在——具备知识产权成立的要件,同时还需要证明该权利属于自己所有。在侵权诉讼中还需证明该权利具有对抗不特定第三人的效力。在司法实践中,比之一般的民事诉讼,知识产权诉讼被告往往更经常地提出权属抗辩,以在程序上原告主体资格的否定达到对其实体权利主张否定的目的。因而,知识产权诉讼中原告诉讼主体资格的确定尤显重要。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传统知识产权案件,当事人诉讼的主要目的在于维护合法权益。受知识商业化影响,当事人开始将知识产权诉讼作为排挤竞争对手的策略,以获取市场竞争有利地位。在案由选择上除传统的著作权、商标权纠纷外,不正当竞争、商业秘密纠纷等亦为当事人常诉案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知识产权是国家法定的智力劳动成果专享权,是一种无形的财产权,一旦受到侵犯,知识产权人可以在满足了有明确被告、具体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等条件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知识产权侵犯盈利100元会不会坐牢?
1、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2、赔偿按照《专利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3、如果能证明销售产品的合法来源,则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无证据,则需要赔偿。
六十五条内容如下:第六十五条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二、知识产权侵犯著作权的处罚
我国法律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第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学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第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第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像。第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对于上述侵权行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或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侵犯知识产权著作权赔偿的计算标准
侵犯著作权,侵权人应当承担著作权人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其赔偿应按下列标准计算:
1、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计算赔偿数额;
2、权利人的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
3、著作权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4、赔偿的数额应当包含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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