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一、欠钱不还法院调解书不执行怎么办?
当事人不执行调解协议的约定,一方可以在2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超过2年期限的,法院将不再提供强制性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二百四十条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二、申请强制执行要提供哪些材料?
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有: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加盖承办法官的法律文书生效章,如果经过两级法院审理,一、二审法院的法律文书均需提供;仲裁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附上仲裁机关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原件一份;行政机关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书应附上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以及证据材料原件一份。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总之,债务纠纷在已经有法院调解书的情况下就不需要再次向人民法院起诉了,人民法院可以依据生效的调解书,对债务人采取**的债务纠纷的**,主要就是查封当事人的财产,提取当事人的工资,说对当事人限制高消费等。
一、遇到那种欠钱不还的怎么办?
遇到那种欠钱不还的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如果因欠债人欠债不还而发生了债务纠纷,对于纠纷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但是债务纠纷中一些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机。
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1)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2)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3)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债权人命令债务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15日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即可根据债权人的申请。
可见,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以收回欠款的最大好处就是时间短、见效快。当然若债务方在法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了书面异议,则必须通过诉讼程序处理。这就可以很好的保护债务纠纷中的债权。
二、欠钱不还怎么起诉
(一)诉讼费的缴纳
诉讼费先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待案件审结后根据案件情况再确定诉讼费的承担问题。如果是被告败诉,就由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如果是双方各有胜负,诉讼费由双方分担或是由法院确定如何分担。
(二)一般情况,起诉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
(4)其他证据。
(三)民间借贷纠纷需要提交的证据
(1)借款协议或借据;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
(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
(8)付款付息凭证。
对于借钱时签署了欠条的,只要在该借条之中约定还钱的日期到了之后,对方依旧不主动还钱,或者经过催促对方还钱依旧不还的,此时就可以书写诉状之后起诉该债务人。若是法院最终判决其偿还债务的,通常需要按照银行同期利率偿还利息。
遇到他人借钱期限已满,但是恶意不偿还债务的,此时一般不能通过协商的方式来维护其债权,处理协商、向法院起诉外,申请支付令也是一种有效的可以拿回他人欠款金额的有效方式。任何人在讨债时,需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有效的方式合理维护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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