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一、专利侵权的判断标准是什么意思?
专利侵权的判刑标准就是判定是否构成了专利侵权,专利侵权的判断标准包括:
1、字面侵权
即仅从字面上分析比较就可以认定侵权物的技术特征与专利的必要技术特征相同,连技术特征的文字表述均相同。
2、侵权物的技术特征与专利必要技术特征完全相同
所谓完全相同,是指侵权物的技术特征与专利的技术特征相比,其专利权利要求书要求保护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均被侵权物的技术特征所覆盖,在侵权物中可以找到每一个专利的必要技术特征。
3、专利独立权利要求中技术特征使用的是上位概念
侵权物中出现的技术特征则是上位概念下的具体概念,亦属于技术特征相同。
4、侵权物的技术特征数量多于专利的必要技术特征
侵权物的技术特征与专利的技术特征相比,不仅包含了专利权利要求书中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而且还增加了新的技术特征。
简单来说就是只要对方实施的已经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就是侵权。
二、专利侵权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一)行政责任
对专利侵权行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有权责令侵权行为人停止侵权行为、责令改正、罚款等,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还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
二)民事责任
1、停止侵权。
2、赔偿损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专利权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确定;被侵权人所受到的损失或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可以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3、消除影响。在侵权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给专利产品在市场上的商誉造成损害时,侵权行为人就应当采用适当的方式承担消除影响的法律责任,承认自己的侵权行为,以达到消除对专利产品造成的不良影响。
三)刑事责任
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应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专利侵权的判定标准参考依据是比较多,主要是从技术特征上分析是否构成侵权。只有判定构成了专利侵权,才能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向专利局投诉专利侵权行为的时候,也应该提供相关的侵权证据。
一、宣告无效的专利权是否存在?
宣告无效的专利权不存在,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七条,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裁定,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如果依照前款规定,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转让人不向被许可实施专利人或者专利权受让人返还专利使用费或者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转让人应当向被许可实施专利人或者专利权受让人返还全部或者部分专利使用费或者专利权转让费。
二、如何申请专利无效?
根据中国《专利法》第45条的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都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也就是自专利授权之日起,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就此专利提起无效宣告请求。
1、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应当按规定缴纳费用,提交无效宣告请求书一式两份,填明请求宣告无效的专利名称、专利号并写明依据的事实和理由,附上必要的证据。
2、专利复审委员会将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副本和有关文件的副本送交专利权人,要求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专利权人可以修改专利文件,但是不得扩大原专利保护的范围;期满未答复的不影响专利复审委员会审理。
3、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进行审查,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中国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三、申请专利无效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委托人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工商执照和法人证明。
2、专利权人的专利证书、授权专利公告文件。
3、与无效专利相关的在先公开的专利文件、在先公开的科技文献、公知技术和其他技术资料。
4、专利无效涉及侵权纠纷时,委托人还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委托人的产品实物、照片、产品说明书及其他材料。
(2)人民法院送达的包括诉讼请求书在内的全部文件。
(3)委托人被控侵权产品的生产经营情况、技术来源、时间、投产准备情况说明。
任何被宣告无效的专利,都是从登记成功之日起就无效的,当然若是登记成功之后,已经使用了的合法权利,是不具有追溯力的。申请无效的请求,并不会就只限制于某特定人群享有,只要确定专利无效的,都可以采取合适的方式请求登记机关宣布专利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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