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一、证明自己不是隐名股东的证据有哪些?
1、公司章程
股东签署章程是其作为公司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公司章程对内是确定股东及其权利义务的主要依据,具有对抗股东之间其他约定的效力;对外具有公示和公信力,是相对人判断公司股东的重要依据。
2、股东名册
公司法普遍要求各类公司形态都应有格式规范的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股东主张行使股东权利的重要证明。
3、出资证明书
出资是股东实际缴付资本的行为,出资证明书是公司签发给股东的证明凭证。
4、工商机关股东登记
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5、实际履行股东出资义务或者实际享有股东权利
二、股东的权利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公司法》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在公司除了隐名股东之外就是显名股东了,要想证明自己不是隐名股东的证据非常的多,因为在公司成立之初,任何一位股东的名字都会在国家有关部门进行备案。即便该股东没有实际参与公司的经营,其股东身份也一样是受保护的。
广义的讲,保证人是对某项事务作出保证行为的人。再如债务等项的担保方面,保证人是指具有代为清偿票据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是非票据债务人对于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作出保证行为的人。 根据民法典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也就说说,保证人作保证时,是以个人信用为债务人作担保。 而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以某财产作为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中优先受偿的行为,也就是说,担保是以设定物作担保的。 担保人的责任时效为还款日届满的6个月,如果债权人未要求担保人承担代偿责任,则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保证人就要看是否约定保证范围,如果未做明确约定,则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未约定保证期间,则债权人有权在还款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协议中有约定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的类似内容,保证期间则为债务履约期满之日起的两年。 综上所述,还款日届满的6个月为担保人的责任时效,债权人未要求担保人承担代偿责任,则担保人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保证人未做明确约定保证范围,应当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债务履约期满之日起的两年内为保证期间,可以约定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 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除非注明,否则均为找律师网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
一、保证人与担保人有什么区别?
1、概念不同
2、担保对象不同
3、时效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