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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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继承人之间分割遗产算财产案件吗?
分割遗产不一定算财产案件,这需要根据分割遗产的具体案情来确定,如果是因为确认遗产继承人引发的纠纷,这就不涉及财产纠纷,除非是因为遗产分割比例引发的纠纷,这就属于财产案件。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遗产继承的顺序是怎样的?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
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立有遗嘱的遗产继承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单就分割遗产纠纷来说,会产生的案由也是不特定的,不同分割遗产案件的实质性矛盾没有什么可比性。只不过确认了是财产类案件的话,那么民事法院就会根据当事人请求分割的遗产的具体数额来确定诉讼费,不涉及财产纠纷的诉讼费通常就是50元。
一、股东转移财产离婚的行为是怎样的
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果在离婚时,一方有隐瞒、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最后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瞒、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法院会对转移财产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虽然受损方可以依靠法律的途径维护自己的财产权益,但在生活中也要提醒注意,减少自己的损失,对此,小编有如下几点建议:
1、自己保管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卡等重要证件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没有另外的协议约定的,夫妻共同生活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任何一方想要在婚内处分财产的,必须有经过另一方同意,否则就是无权处分。而身份、户口本这些就是证明个人的最重要信息,因此,绝对要自己保管好这些私人信息。
2、及时查对各种花销较大的发票和收据
夫妻共同生活期间的支出是共同承担的,如果一方有数额较为巨大的支出可以多加留意对方对该物件的用途是否基于正常消费。
3、发现对方有转移财产的举动需要及时制止并且保存证据
二、如何避免对方转移财产?
虽然法律规定了对离婚财产转移怎么办的保护措施,但是与其在离婚后通过法院重新分割财产,还不如防患于未然,避免不必要的麻烦。那么,如何避免对方转移财产呢?其实,这个还是很简单的,只要用一点点心,除非你不在乎,否则避免对方转移财产是很容易做到的。
1、婚前、婚后财产进行公证,财产公证是对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属的确定,公证了的财产,对方是没有可能在离婚前转移的。
2、财产约定时,不仅要约定婚前财产,还应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以及离婚时的财产如何分割进行约定;同时,夫妻双方也可以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私下约定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的归属。
3、购置高档物品后登记造册、复写购物票据等,在生活中我们会购置一些高档物品,对高档物品要保存好上面提到的材料。
4、家庭大宗财产拍照、列表,并有意识地寻找证人。这个可能会激化矛盾,如果需要做的,还是秘密进行比较好。
5、留心对方存单的账号、在哪个银行存的钱,以便向法庭提供合法的证据。同时,还可以从交水电费、手机费等收据上,了解对方有哪几个银行的账号,余额还有多少。
6、了解对方账号,为以后避免出现财产转移做铺垫:在知道一方开户行和账号的前提下,申请法院查询,一般不会存在问题。
综上所述,股东转移财产离婚的行为包括毁损变卖等行为都可以认为是转移财产,对于转移财产的一方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定其不分或者少分得部分离婚财产,对于转移财产的行为严重的违反了我国婚姻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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