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登记必备📄:所需材料及著作权保护对象有哪些?📖

2025-09-09
文律师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一、作品著作权保护独创性吗?

可以保护著作权的独创性,独创性也称原创性或初创性,是指一部作品经独立创作产生而具有的非模仿性(非抄袭性)和差异性。一部作品只要不是对一部已有作品的完全的或实质的模仿,而是作者独立构思的产物,在表现形式上与已有作品存在差异,就可以视为具有独创性,从而视为一部新产生的作品,而不是已有作品的翻版。

二、著作权保护的客体有哪些

1、文字作品。文字作品是指以语言文字的形式,或其他相当于语言文字的符号来表达作者感情、思想的作品。

2、口述作品。口述作品是指以口头语言创作的、未以任何物质载体固定的作品,如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祝词、布道等。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其他方式构成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5、摄影作品。摄影作品,是指借助于摄影器材,通过合理利用光学、化学原理,将客观物体形象再现于感光材料上的一种艺术作品。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记录介质上,由一系列的伴音或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借助于适当的装置放映、播放的作品。

7、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

8、计算机软件。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和有关文档。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由计算机执行的一组代码化指令,或者可以被自动转化为代码化指令的一组符号化指令或符号化语句。

对于作品著作权的独创性认定应当基于实际的作品情况而定,在司法实践中,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处理,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存在异议的,或者对作品著作权保护的具体情况不清楚的,可以向知识产权部门咨询了解。


一、版权汇编作品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作品著作权登记需要的材料,根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规定,需要如下材料:

1、作品登记申请书(由作品登记机关提供标准格式);

2、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作者身份证明(复印件,须作者签名);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工商注册登记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继承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委托作品的委托合同(复印件);合作作者的合作协议或合同及各合作作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作品著作权归属证明文件:作品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文字作品部分或全部手稿的复印件或样本;作品章节目录;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等原稿复制件或作品照片;影视作品、音像制品封套或照片、样带(片);专有权许可使用合同(复印件)。

4、作品说明书。写作要求:

(1)作品简介,文字作品要求说明文章字数;

(2)创作经过及作品创意;

(3)作品完成时间,并说明是否为独立创作完成;

(4)说明作品是否已经发表,以何种方式发表。如果未发表,拟什么时候发表,准备以什么方式发表。

5、代理人受托书及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要申请汇编作品有什么要求?

根据《解释》的规定和大型汇编作品的出版的特点,出版者在以下环节上要严格把关:

一是出版行为的授权。一定要有汇编作品著作权人的书面授权;著作权是多人的,要有全体著作权人的书面授权。

二是稿件的来源。要对稿件的形成、汇编者、原作品、原作有一定的了解,尤其要注意汇编作品和原作的关系,汇编者是否与原作者就使用原作达成协议,包括其中的稿酬问题等。

三是作品的署名。作品的署名,要实事求是,要有主编单位和主编的书面授权。对于其他署名,也要有书面授权。对于大型汇编作品的署名,如果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出版者也应索要有关的会议纪要。

这几个环节是决定出版物是否涉及侵权的重要环节。由于举证责任倒置,出版者要对其合理注意义务承担举证责任,前述三个环节的合理注意义务,出版者必须有一定证明力的文字材料,予以证明。尤其像前面提到的两起案件,由于缺乏必要的证据,一旦出版物涉及侵权,出版者将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责任。基于此,笔者建议:出版者对大型汇编作品的出版建立书稿档案制度,详细记载上述环节中合理注意义务的内容;为确保合理注意义务的履行,建立必要的审查制度,将合理注意义务与三审制结合起来,对每一审次都提出相应要求。

主要是涉及到版权方面的,都需要很仔细,如果没有相关方面的知识,那最好去找专业人士沟通下,版权局,麦积知产都是不错的选择。

《著作权法》中对汇编作品的著作权有规定,一般是由作品的汇编人享有。只不过在实际行使汇编作品的著作权时,要求不能对原作品的著作权有所侵犯,否则汇编人一样是需要承担著作权侵权责任。对汇编材料内容的选择或编排,汇编人是付出了创造性劳动的,因而汇编作品才会受著作权法保护。作为汇编人同样享有对汇编作品的发表权、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获得报酬权等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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