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誉权受损处理方法🔍】学生名誉权指什么?💡

2025-09-09
文律师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一、名誉权侵权受损可以要求赔偿吗?

名誉权侵权受损可以要求赔偿,对于受害人名誉利益损害可以通过判令侵权人采取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适当措施予以救济,但当采取这些措施不足以完全恢复受害人的名誉时,就应当把名誉利益损害纳入精神损害赔偿的范畴。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只有当侵害名誉权行为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人才有权请求精神抚慰金赔偿。对于赔偿数额,应综合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获利的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予以确定。

根据我国现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法人名誉权受到侵害,不能要求精神抚慰金赔偿。

二、财产损害赔偿

名誉权是人身权利,一般不会有财产利益,但名誉权会直接影响权利人的财产获得,因此名誉受损也会造成财产损失。如公民因遭受名誉的毁损而丧失某种工作的机会,法人因名誉毁损而遭受财产的重大损失。

财产损害既包括现有财产的损失,也包括可得利益的丧失,只要是侵害名誉权所引起的后果,侵权人就应当全部赔偿。并且受害人的恢复名誉而产生的费和支出,也属于财产损害的范围。

法律规定

《民法通则》第101的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任何人不得用侮辱、诽谤的方式损害他人的名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我们国家民法当中保护他人的一个名誉权,主要是通过一个赔礼道歉或者是停止损害赔偿等等方式来进行保护的,这就意味着即使是上了民事法庭的话,那么也可以通过法院的判决来获得一定的金钱损失赔偿。


一、说人是小三损坏名誉权怎么处理?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三十四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赔偿损失;

(八)支付违约金;

(九)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赔礼道歉。

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适用上述规定外,还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

由此我们可知侵害名誉权的处罚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以及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如果侵权人拒不执行可以

1.由人民法院在相关报刊上予以公告,所支付费用有侵权人承担

2.人民法院给予罚款、拘留等处罚

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财产部分

4.给付延迟履行金

二、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方式有哪些

1.侮辱行为

侮辱,是指故意以**、语言、文字、漫画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

侮辱的表现形式有:(1)以口头语言或动作(非**)侮辱他人。(2)以**的方式侮辱他人。(3)以书面语言的形式侮辱他人。

2.诽谤行为

诽谤,是指行为人故意或过失地散布虚假事实,贬损他人名誉的行为。所谓“故意”,是指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人明知所散布的事实是虚构的,不存在的,但因可以达到贬损他人名誉而仍然散布的行为;所谓“过失”,是指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人不知所散布的事实是虚假的,但因可以达到攻击目的而贬损他人名誉或因好奇而散布、传播的行为。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不是虚假的,散布这些事实涉及隐私,其目的是为了贬损其名誉的,亦可因泄漏个人隐私贬损他人名誉而承担侵权责任。

诽谤的表现形式有:(1)语言诽谤。如通过口头语言将捏造的事实加以散布,致他人的名誉受损。(2)文字、漫画诽谤。如通过撰写文章或绘制漫画,捏造事实并加以散布,致他人的名誉受损。

3.新闻报道严重失实

新闻报道失实,是指新闻报道与事实真相不符的情形。如果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损,则应视为侵害他人名誉权。但考虑到新闻的时效性,新闻报道存在一些差错也在所难免,故新闻报道中出现一般性的失实,可不作侵害名誉权处理。只有在新闻报道中严重失实并致他人名誉受损时,才视为侵害名誉权的行为。

4.评论严重不当

评论严重不当,是指对某人或某事的评论与实际情况明显不符的情形。评论严重不当,且致他人名誉受损时,应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但基于言论自由的理念,对评论予以苛责也不合适。因此,如果评论仅仅是用语不当或遣词造句不确切,且无故意或过失侮辱他人人格的内容和用语时,不能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对于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是非常常见的,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名誉权是不可以侵犯的,所以当事人是可以通过法律武器来进行处理的,但对于造成了精神伤害的则是难以进行处理的,具体情况下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

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除非注明,否则均为找律师网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

更多 法律 相关法律知识

【名誉权受损处理方法🔍】学生名誉权指什么?💡
一、名誉权侵权受损可以要求赔偿吗?名誉权侵权受损可以要求赔偿,对于受害人名誉利益损害可以通过判令侵权人采取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适当措施予以救济,但当采取这些措施不足以完全恢复受害人的名誉时,就应当把名
2025-09-09
名誉受损可索赔🔍微信侵权如何应对?💬
一、起诉银行侵犯名誉权的诉讼状怎么写?民事诉讼状原告:姓名,民族,出生年月日,工作职务,居住地址,电话:被告:同上(如果是单位要写明单位名称及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职务和姓名)诉讼请求:---------
2025-09-09
【名誉权纠纷诉讼状📜】 正文: 原告:[您的姓名] 被告:[
一、侵害名誉权财产损失怎么赔偿?1、财产损害赔偿。名誉权本身不是财产,不具有可以交换的经济利益,但由于此种权利直接关系到公民和法人财产权的取得和丧失,因此侵害名誉权也会影响公民和法人的财产权益,如公民
2025-09-09
财产保全金额有限制!🔒 民诉立案标的是怎样的?💼📜
一、诉的进行过程中诉讼标的物能否改变?是可以变更诉讼请求的。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
2025-09-09
🔍刑事抗诉机关是?🔍🔍 刑案管辖移多久?🕒🕒
一、检察院存疑不起诉时限是多久?存疑不起诉期限是一个月左右,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第4款规定: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而根据我国刑
2025-09-09
名誉权受损经济赔偿标准🌟具体规定详析~📝
一、微博侵犯名誉权纠纷案怎么处理?《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
2025-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