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一、商标侵权执行哪条法律规定?
商标侵权案件常用法条有商标法五十一条、五十二条,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中的规定,明确对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和判决情况进行了规定,司法机关应当对照下述法条对商标侵权案件的相关审定情况进行处理。
1.《商标法》
第五十一条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2001年12月25日)
第二条 本解释第一条所列第1项第一审案件,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确定其辖区内有关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本解释第一条所列第2项第一审案件,根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确定管辖。
商标民事纠纷第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
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较大城市确定1—2个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
3.《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2年10月12日)
第九条 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商标相同,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二者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
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商标近似,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其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其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相似,或者其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原告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特定的联系。
综合上面所说的,商标侵权我国是专门的制定了法律的规定,就是为了可以更好的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而对于在处理的时候也会专门利用相关的法条来进行判定是否侵权,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会结合实际情况来,这样才能更好的处理。
一、办理国际商标续展时间是什么时候?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二、商标续展的程序
(一)准备申请书件
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
(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2)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 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 注册证复印件
(5) 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
2、每一件商标应提交续展注册申请书1份。
3、直接来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应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4、申请续展的商标为共有商标的,应以代表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二)提交申请书件
1、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书件准备就绪后,在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提交,由窗口的工作人员确认该申请书件是否合格。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
(三)缴纳续展规费
一份续展注册申请需缴纳规费1000元。如果是在期限届满的六个月宽展期内提交续展注册申请的,还需缴纳250元的延迟费。
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续展规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续展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
需要明确的是,商标续展的目的在于使商标使用期限届满的商标再次获得使用期限,在司法实践中,一种是需要商标所有人提交相关的文件资料向商标管理部门进行审查,并经过审核后才可以合法的办理,并且还需要交纳一定的续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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