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一、民法指示交付,占有改定的区别是什么
指示交付和占有改定交付的区别是交付时的流程不同。
1、占有改定动产物权的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特别约定,标的物仍然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这样,在物权让与的合意成立时,视为交付,受让人取得间接占有。
特点:买卖在前,交付在后,本人交付。
2、指示交付动产由第三人占有时,出让人将其对于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替交付。
特点:买卖在前,交付在后,他人交付。
二、交付的方式有哪些
民法理论将交付区分为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所谓现实交付又称直接交付,仅一方将物的占有移转给另一方的事实。这是通常意义的交付。需要注意的是,现实交付也可借手他人实现。如甲委托乙将书交给丙,同样是现实交付。
观念交付,这是法律为交易便捷而规定的一些变通方式,在特殊情况下,法律允许当事人通过特别的约定采用变通的或观念上的方法转移标的物权利的交付方式,包括简易交付、指示交付、占有改定等。观念交付是替代现实交付的,也称替代交付。即不是在现实中移转物的占有,只是在观念中完成交付过程,以求迅捷。观念交付有以下几种方式:
(1)简易交付,动产早就为受让人占有,出让人与受让人确认动产已交付。例如:甲先借用了乙的手机,而后甲和乙同意变借为买。若必须现实交付,得先由甲将手机返还给乙,再由乙交付于甲,未免繁琐。现在只需要甲和乙确认交付,不必将手机拿来拿去。简易交付可以简化程序,减少交易费用和风险。
(2)指示交付,在动产被第三人合法占有的条件下,出让人与买受人约定,由第三人直接将动产交给买受人。
(3)占有改定,动产交易中双方约定,该动产所有权移转给受让人,但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例如:甲出售手机给乙,但仍需使用,故与乙订立借用契约,约定由甲继续使用手机。占有改定实际上是混合性交易的结果:当出让人出卖动产给买受人,而买受人又同时将该动产出租、出借给出让人时,占有改定可以满足买受人和出让人的各自需要。
另外,观念交付还包括拟制交付。拟制交付是指以交付某项动产的物权凭证代替交付动产本身,如仓单、提单的交付。此类物权凭证的交付一般与交付物品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出让人根据约定或法律规定将动产交给承运人或邮局的交付方式。
三、指示交付有哪些情形
指示交付适用的情形及“第三人”的范围。关于本条所规定的指示交付,其逻辑上的前提是,动产物权的让与人对其所转让的标的不享有物理意义上直接占有和直接控制的可能,出让人无法通过现实交付的方式使得动产物权得以变动,因此才有本条指示交付适用的余地。条文中的“第三人”即指能够对转让标的(动产)进行物理意义上直接占有和直接控制的一方,例如前例中根据租赁或者借用协议而占有自行车的乙,或者根据保管合同、动产质押协议等而占有动产的保管人、质权人等,都可以成为本条所规定的“第三人”。此外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在利用提单、仓单等证券进行动产物权变动时,接受货物而签发提单或者仓单的承运人或者仓储保管人都可能成为本条中的“第三人”。
综上所述,对于民法中指示交付和改定交付的区别一般都是在交付时的流程是不同的,而且对于指示交付当中如果个人时间不方便的,那么是可以委托他人在制定日期进行交付的,而占有改定就是需要自己交付。
一、签合同要注意的十大细节是什么
(1)合同首尾部各方名称应为全称,并应与其在国家机关登记的名称相一致,做到首尾一致、证照与合同标注一致;
(2)合同签章应由具备对外签署合同的主体签章,内部机构、项目部、公司内部人员不具有签署合同的主体资格;要加强对项目部印章及各种用印的管理,严格按照确定的权限审批用印;
(3)要注意审查拟签合同各份是否为同一文本,有无修改或添加,防止被掉包;
(4)签署合同时应避免无空白未填项,如格式合同有不要需填写的应划“/”或标注“空白”字样;
(5)如有修改,修改处,签约主体是单位的应由单位盖章、签约主体是个人的应该由其捺印;
(6)个人签名原则上应当面签署,单位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7)合同如果是多页除署名处盖章外还应加盖骑缝章;
(8)对合同签署人应审查其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书并收存;
(9)合同签署时间、签署地点应填写完整;
(10)在履行过程中所需要用到的联系人、签收人、结算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等,最好在合同中能写进去,即使不写,也最好有书面的确认。否则完全有可能签字人一旦调离或者对方耍赖说不是公司的人。
二、合同签订前的注意事项
合同签订前要做好尽职调查,做到对合同相对方各方面的信息清楚,对合同标的有关问题清楚。
(1)全面掌握合同相对方的主体信息
a、合同相对方是企业的,要收集、调查相对方的企业名称,经济性质、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股东构成、主要办事机构、法定代表人等,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还需调查其有无涉诉讼或法院执行的案件等债务负担等情况;
b、合同相对方是个人的,除要收集、调查其个人的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其个人身份证、是否对外经济投资、有无影响其履行合同的不良嗜好等)外,其家庭成员尤其是配偶的信息也需要调查收集,该两人是否有涉诉讼或法院执行的案件等债务负担等情况,尤其是其配偶负债有可能变成其共同债务,影响其履行合同的能力;
如果需要相对方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对其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及从业范围有无限制进行调查。
(2)合同标的要全面掌握
所谓合同标的,是指合同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通俗地讲,就是合同所要完成的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交易。例如购销合同,要对所购商品的质量及相关的运输、储存等进行充分的了解。
(3)尽职调查中要收集的证明资料
要注意收集证明主体信息的企业营业执照、公民身份证件,证明资质能力的资质证书、产品合格的合格证书等,如是复印件,原则上需要与原件核对,并由提供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多页的需要逐页签字或加盖骑缝章。
合同签订之前、签订的过程中,对于当事人来讲都有需要注意的地方。尤其是在签署合同的时候,当事人应该更加小心注意。因为并不知道对方会不会设下陷阱,而为了避免自身利益遭受损害,那必然就要仔细审查合同内容,同时在一些细节上面格外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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