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一、养殖场拆迁,怎么拒绝签协议?
如果觉得拆迁补偿不合理或者拆迁程序不合法,是可以直接拒绝在拆迁补偿协议上签字的。
国务院《禽畜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二十五条明确规定:“因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调整以及划定禁止养殖区域,或者因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进行综合整治,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现有畜禽养殖场所,致使畜禽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补偿。”
二、养殖场拆迁拒绝签协议后需要应对哪些
1、当你拒签协议之后,接下来你有可能就会遇到断水、断电等情况
,严重点的有可能会遭受人身攻击,面对这些**行为,大家务必保持冷静,不要被政府左右。如果自己的人身或财产安全受到侵害,可以收集好相关证据,为后面的提起诉讼做好准备。2、在这场协议的较量中,我们是处于弱势的,所以我们更要化被动为主动,率先出击,
灵活运用政府信息公开,收集违法证据。当然,我们还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律师更容易发现其中的关键问题所在。在收集好政府的违法证据之后我们就可以针对这些违法点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要求确认拆迁行为违法并撤销。在这种压力之下,拆迁部门往往会积极主动地与被拆迁人进行谈判,大家可以让律师把关,被拆迁人一定能争取到合理补偿。即便无法与政府协商解决补偿问题,我们也能继续通过法律途径解决。3、有人申请信息公开,但申请受阻了,该怎么办?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4条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果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第33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以上两条一是规定了行政机关对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期限,二是规定了公民对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义务,公民的救济权利。结合这两条规定,被拆迁人一定要善于运用申请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这对于监督拆迁方的行政作为以及获取谈判协商权利都有很大的帮助,是在拆迁维权过程中,被拆迁人常备手段。
4、警惕发来的文件
在做完上述准备后,大家不要以为就完了,千万要警惕政府发来的相关文件,不要置之不理。如果收到政府送来的《违法建筑认定书》、《限期拆除决定书》等文件,务必及时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为这也是政府惯用的一种手段,很多被拆迁人的养殖场莫名就成了“违建”,无法获得补偿或者只能获得极少的补偿。
无论是拆迁什么,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当事人之间必须要签订相应的协议才行。而一旦当事人都在协议上签字或者盖章了之后,该拆迁协议就会具有法律效力,那么也会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因此,在协议上签字之前,就应该仔细了解清楚协议的内容,以免日后给自己造成损害。
一、政府拆迁与商业拆迁有什么差别?
1、拆迁主体不同
顾名思义,商业拆迁其主体应该是商业人员,在实践中主要集中在开发商、企业家群体上。而政府拆迁,是由地方政府主导,依据地方政策进行。
2、拆迁目的不同
商业拆迁是盈利性开发,是一种有偿平等交易,以达到双赢的目的。而政府拆迁是以“公共利益”需要为目的,非营利性,需要给被征收人不低于原有生活水平的拆迁补偿。
3、拆迁范围不同
商业拆迁很多是针对一户或是几户的房屋的征收拆迁,特定性比较强。而政府征收拆迁一般都是一个村或是一个区域,涉及范围比较广,且除了包含国有土地上及土地上房屋的征收拆迁,还包含集体土地及其土地上的房屋。其被拆迁的人数和范围都要比商业拆迁宽很多。
4、拆迁意愿不同
商业拆迁是居于开发商与被拆迁人在平等地位上的协商谈判,在一致意见下达成的民商事合同。其特点是双方自愿、有偿,交易价格可以不是市场价格。
而政府拆迁是行政征收方与被拆迁人签订行政合同。虽然也要遵循自愿和平等协商的原则,但大部分被拆迁人并不会自愿被拆,由此而引发了很多征收拆迁矛盾,被征收人的利益遭受很大损害。
还有一点是:政府拆迁,法律规定要按照市场价格给予被拆迁人足额补偿,但事实上政府拆迁给予的拆迁补偿普遍偏低。从这个角度来比,商业拆迁对于被拆迁人来说,获利更多。
5、救济方式不同
如前文所述,商业拆迁签订的是民商事合同。所以,在商业拆迁中引发的纠纷,可进行仲裁、提起民事诉讼等手段解决。而政府拆迁是行政合同,救济手段是复议,或提行政诉讼等。二者依据的法律和行为手段都有所不同,被拆迁人要有所区分。
二、拆迁协议的内容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至于每一个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具体包括哪些内容,还应视拆迁补偿方式不同而不同。对于实行货币补偿的,协议中应主要载明补偿金额、搬迁期限;对于实行产权调换的,协议主要载明安置用房的结构、面积和地点、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通常我们和政府单位所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是属于行政合同,但是和商家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就属于民商合同了。而且很显然的,商业拆迁的目的是纯商业化的,但政府拆迁的目的,几乎绝大多数的情况下都是为了发展国家经济和修建配套的一些社会基础设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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