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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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利优先权的概念是怎样的
优先权原则是专利申请原则之一。包括国外优先权和本国优先权。
优先权的主要内容是,申请人自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申请人自发明或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前者为国外优先权,后者为本国优先权,两者在适用的专利类型、申请地点上,都有所不同。优先权的实际意义是,以其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日为判断新颖性的时间标准,第一次提出申请的日期,称为优先权日,上述特定的期限,称为优先权期限。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第一次申请被放弃或驳回时,其优先权仍然存在。优先权可以转让,即可以随专利申请权一起转让。
二、专利优先权适用范围
《巴黎公约》中的优先权并不是对公约所指的一切工业产权全部适用,它只适用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商标。而对于商号、商誉、产地名称等则不适用。
对于服务商标,公约第6条规定:各成员国应保护服务标记,但不应要求各成员国规定对这种标记进行注册。此规定表明,公约没有把服务商标的注册作为对成员国国内法的硬性要求。成员国可以对服务商标提供注册保护,也可以不提供注册保护。当提供注册保护时,该国有权决定对服务商标适用优先权原则。
专利优先权可分为国内优先权和国际优先权。其中,国内优先权里面不包括外观设计专利,但是在国际优先权里面却涉及到了。不过国际优先权中,就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的6个月内,就需要在我国就相同主题的外观设计提出专利申请,基于我国与外国签订的相关协议,或者两国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可以享有优先权。
一、农业专利权申请流程是什么?
1、由专利申请人或者代理人向国家专利局提交已经准备好的申请文件,具体包括:
(1)请求书:应准确地说明专利保护的内容和主题。
(2)说明书: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内容、附图说明等。
(3)摘要
(4)权利要求书
2、下发专利受理通知书,进入初步审查阶段。初步审查就是所谓的形式审查,主要是审查提供的材料是否有错别字,附图是否清晰,以及撰写方面等其他文件的错误。
3、如果经审查一切无误后会下发初审合格通知书或者授权通知书。相反,则会下发审查意见通知书或者补正通知书。
4、对于发明专利来说,这只是过了第一关,下一步专利局就会根据申请人的提出或者法律认为有必要进行实质审查,记住这个期限是从申请日开始3年内提出。这一阶段主要是对发明专利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进行审查。
5、登记,在实质审查阶段,如果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专利局就会下发授予专利权的决定,发给专利证书,同时给予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字公告之日起生效。
二、申请专利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综上所述,农民在日常生活中发明一些新产品新技术后,应当及时的申请专利,这样拿到专利权后可以享受一些待遇。申请发明专利,要准备相关材料,之后向专利局申请,专利局受理后先初审,然后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经过公示无异议的,批准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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