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一、代理分销合作协议纠纷的诉讼费由谁承担?
代理分销合作协议纠纷的诉讼费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第三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第三十一条 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三十二条 依照本办法第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应当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诉讼费用由申请再审的当事人负担;双方当事人都申请再审的,诉讼费用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负担。原审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诉讼费用负担原则重新确定。
二、代理分销合作协议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虽然原告起诉以后不一定会胜诉,可是,原告完全可以在诉讼状中要求被告方承担诉讼费,一旦原告胜诉,法院会判决让被告方承担诉讼费,如果原告没有这样的诉求,原告胜诉后,视为胜诉方自愿承担诉讼费。
一、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什么情况卖方违约?
1、卖方将房屋直接卖给第三人
卖方如果将房屋卖给了第三人但还未办理过户,那么买方可以优先过户,但如果已经办理了过户,那卖方就已经构成了恶意违约,致使双方无法达到合同目的,这时买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卖方根据房屋差价赔偿违约责任。
2、卖方不按时交付房屋
这种情况很多见,房屋如果已经办理了过户,那就只需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收房,如果卖方不交房,买方可以起诉。但是如果双方还未过户,卖方却不按照合同约定交房,这时通常需要通过律师,发律师函催告,如果卖方依旧坚持不交房,买方再起诉要求其交房。
3、卖家不签收定金
通常在房产买卖合同中约定有定金的数额,然而通常买家在将定金交给中介后,转交给卖家,卖家这时却不签收。不签收定金的话,卖家就构不成违约的条件,因为定金是实践合同,也就是说要按卖家的签收数额来进行计算的,如果卖家不签收定金,买家起诉要求双倍返还定金也是徒劳的。
4、卖方要求提高房价办理过户
在实际买卖过程中,很多卖方在签订合同后认为房子卖得太便宜了,要求另外加钱过户。在这种情况下,买方应该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冻结所购房屋,进行财产保全,防止卖方将房屋卖与第三人,同时要求法院判定卖方继续履行合同。
5、卖方直接毁约
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成本过低,那么在房价上涨的过程中,卖方完全有理由在支付低额的违约金或者双倍返还定金后,就直接不再将房产进行出售,使买方遭受损失,这时买方只能在签订合同之前就针对此情况提出让卖方赔偿较多的违约金等条约。
二、房屋买卖纠纷的处理办法
1、协商
协商是指当事人行使自己的合法处分权,在法律规定许可的前提下,互谅互让,协商解决纠纷。购房者和开发商对双方所发生的纠纷进行协商,提出一个双方都满意的解决方案,并就此达成一个纠纷解决协议。由双方协商解决纠纷,对购房者和开发商来讲都是最好的解决纠纷的方式,因为这种方式既省时省力又省钱。
2、调解
这是指在非仲裁机关和诉讼外的第三人主持下,房屋买卖纠纷的当事人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仲裁
仲裁是指买卖双方当事人依据他们事先或事后达成的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给双方同意的仲裁机关,由该仲裁机关依据有关法律和事实作出裁决,以解决纠纷。仲裁解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不存在当事人上诉的问题,加上仲裁简单、灵活,因此它能比诉讼更迅速处理纠纷,同时费用更低廉。但是要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发生纠纷的双方中有一方不愿将纠纷提交仲裁解决,那么就木能采用这种方式来解决纠纷。
4、诉讼
诉讼是指买卖双方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和事实作出判决以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就双方之间的纠纷作出解决。由于我国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当事人对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有些有购房想法的公民,可能会选择从其他享有房屋所有权的人处购买二手房,不管购买的是商品房、还是二手房,房屋买卖双方都有可能会在签署了房屋买卖合同之后违约,不同的违约情形出现之后,会适用不同的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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