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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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方电动车全责起诉划算吗?
对方电动车全责起诉划算,因为起诉后若是胜诉一般可以获得全责方支付的民事赔偿金。当然,如果可以采取协商的方式处理纠纷,那么起诉就不是一种划算的处理交通事故的方式。这是由于起诉不仅需要花费一定的金钱,还需要投入一定的时间,且起诉还有败诉的可能。
交通事故发生后,一般属于民事赔偿的范围,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以诉讼解决。如果双方在赔偿范围内达成一致,双方可以签署调解协议,并签字确认即可生效。如果侵害方在调解,事后不履行相应的责任,或者是双方就赔偿事宜,不能达成一致,受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害方予以赔偿,赔偿的申请可以根据受害方要求提出,但具体判决的依据和金额法院会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判断。
二、交通事故发生之后责任怎么划分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第六十一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对于交通事故赔偿的具体认定情况,是需要根据实际的交通事故原因来进行认定的,法律上也明确规定了不同情况的事故责任认定标准,当事人之间也可以通过协商的方法来进行处理,如果无法协商的只能起诉到法院进行判决。
一、撞死人宁愿坐牢不赔钱可以吗?
不可以,对于交通肇事造成他人死亡的,根据具体情节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同时还要承担民事赔偿。如果肇事者不予赔偿的,受害人家属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肇事者的个人财产。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零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
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对于交通事故处理的规定
第七条 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或者执勤的交通警察,听候处理;过往车辆驾驶人员和行人应当予以协助。行人应在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中心)和122(交通事故处理中心),并且清楚地说明事发地点。
第八条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第九条 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公安机关陈述交通事故发生的经过,不得隐瞒交通事故真实情况。其他知情者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情况。
第十条 在追缉交通事故逃逸者或者抢救伤者等紧急情况下,交通警察有权使用单位或者个人的交通工具和通讯工具,用后立即归还;对造成损坏的,应当修复或者折价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报警,并由交警部门根据实际的事故原因和造成的后果进行事故责任鉴定,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相关事项的处理上,不仅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也需要对民事赔偿责任进行认定和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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