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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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还是都报保险吧,除非是不用修理的。保险不就是需要的时候有人为咱们掏钱吗。但最好把车队买全,买全险,开车才放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司法解释(11-20)》
第二十一条
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损失超出各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之和的,由各保险公司在各自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损失未超出各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之和,当事人请求由各保险公司按照其责任限额与责任限额之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依法分别投保交强险的牵引车和挂车连接使用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当事人请求由各保险公司在各自的责任限额范围内平均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其中部分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当事人请求先由已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保险公司就超出其应承担的部分向未投保交强险的投保义务人或者侵权人行使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对于这个问题,必须按照情况进行划分:
第一种情况,如果被保险人是故意行为造成的保险事故,即使保了全险,也不会赔付,原因在于故意行为属于除外责任。
第二种情况,由于违章肇事发生的保险责任,保险公司均负赔偿责任。不过,被保险人要按事故责任承担一定的免赔率。这种事故责任是由交通管理部门来认定的。
第三种情况,在上述第二种情况下,如果客户投保了不计免赔特约险、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中在符合赔偿金额内由被保险人自己承担的免赔金额,由保险公司来赔付,但我们应该看到在这条规定中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个是说必须是针对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另一个条件是说符合赔偿金额内的。
第四种情况,如果发生的事故属于条款规定的其他免除责任,保险公司也不会给付。虽然上面提到的第三种情况有可能出现百分之百赔付的可能,但绝不是这样就可以任意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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