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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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后遗留的后遗症也算工伤,法律中已作了明确规定。包括两个部分:一个是康复费用,一个病情恶化的费用。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对于病情恶化的费用问题<工伤保险条例>是这样规定的: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复查鉴定后,按相关标准赔偿。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对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按照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申请再次鉴定。
企业在破产的时候,在企业工伤的员工可以先申报解决工伤待遇问题。
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法律规定:企业在破产的时候,在破产清算的时候依法支付由单位公司支付的工伤保险的待遇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款规定: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优先拨付依法应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破产是指企业法人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照《破产法》,《民事诉讼法》和其他相关的法律宣告其破产.将其所有的财产按法定清偿顺序公平地偿还给所有的债权人的一种法律制度。
这里所谓的其所有的财产,是指破产财产,具体包括:
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所经营管理的所有财产;
2、破产人破产程序开始时至终结止所取得的财产;
3、应当由破产人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4、超过担保债务数额的担保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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