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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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哪些财产属于个人,哪些需要分割?
在离婚过程中,关于财产的分割是一个敏感且复杂的问题。以下是一些关键点,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哪些财产属于个人,哪些需要分割。
离婚时哪些财产不能共有?
夫妻双方可以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以下情况下的财产通常被视为个人财产,无需分割
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和已取得的财产权利,如商标权、著作权等。
婚后夫或妻已具有专属性的日常用品,如衣物等。
婚后夫妻一方从事职业、业余爱好等专用财产,如书籍、工具等。
婚后夫妻一方具有人身性质的补助金、福利财产、人身保险费、伤残补偿费、人身伤害赔偿金等。
婚后夫妻一方通过继承、接受赠与、遗赠所取得的财产或财产权利。
离婚时可以分割的财产有哪些?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形成的财产和权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对这些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共同财产类型
银行存款(包括工资、经营性收入、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费)
现金
房地产
机动车辆
股票、公司股权
债券
知识产权收益
债权
有价值的字画、各种金饰及家私、家电设施等
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离婚财产分割应遵循以下原则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协议不成,则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为原则进行判决。
夫妻书面约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付出较多的,离婚时有权要求另一方进行适当的补偿。
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离婚时,如果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则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的帮助。
对于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离婚财产分割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了解相关原则和法律规定,有助于您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