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01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哪些?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1.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这包括了固定工作所得的工资和奖金,以及通过非固定工作获得的报酬,如咨询费、讲课费、稿费等。
2.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这涵盖了通过生产、经营或投资活动所获得的收益,例如股票、证券、期货等投资产生的收益。
3. 知识产权的收益包括实际取得或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如尚未出版书籍的稿酬,尚未售出的绘画作品的潜在收益等。
4. 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需注意,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更多详细内容,请参考《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理解与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2020年7月第1版)第150153页。
02 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以下几种情形可以认定为“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1. 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4. 军人复员费、自主择业费、买断工龄款等。
具体法条链接,请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03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的孳息和自然增值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孳息包括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如银行存款利息、房屋租金等。自然增值是指因通货膨胀或市场行情变化导致的财产价值增加,如房屋价格上涨。这些增值与夫妻双方对财产的付出无关,因此认定为个人财产。
更多详细内容,请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26条。
04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范围包括哪些?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一方的婚前财产。
2.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
3.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具体法条链接,请参考《民法典》第1063条。
05 如何理解“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是指夫妻因各自日常生活、职业所需的专业物品,如个人的书籍、衣物等。这些物品通常具有个人专用性,因此归个人所有。
更多详细内容,请参考《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条文精释与案例实务》(肖峰编著,法律出版社,2020年6月第1版)第1321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