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不准离婚财产保全如何应对?🤔💼

2025-07-14
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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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财产保全在离婚案件中的适时解除

在离婚案件中,法院若判定不准离婚,那么财产保全措施应当及时解除。财产保全,作为一种预防措施,旨在防止一方在离婚过程中转移财产,确保法院判决能够得到有效执行。然而,当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时,由于不存在财产分割的执行问题,财产保全的目的和意义自然不复存在。因此,当事人有权向法院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明确规定了财产保全的相关规定。其中提到,若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可以在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前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需提供担保,否则申请可能被驳回。

法院在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则应立即执行。值得注意的是,申请人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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