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感情纠纷中财产处理的常见问题解答
在处理感情纠纷时,涉及到财产的问题往往比较复杂。以下是一些常见情况下的财产处理方法,希望能帮助您更好地理解相关法律规定。
恋爱期间赠与财产的处理
1. 在恋爱期间,男女双方为日常交往所赠与的财产,一旦交付即完成赠与,依法属于受赠人的个人财产。因此,赠与方在分手后不得要求返还。
恋爱期间共同购买的财产处理
2. 如果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共同购买了车辆或房产,产生纠纷时,通常应按照共有财产的相关规定处理。具体来说,共有人可以协商分割财产,若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规定,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若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若难以分割或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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