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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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遗嘱的设立条件及法律效力
在法律层面,设立口头遗嘱有其严格的条件和规定。以下是对相关法律条款的详细解读,旨在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口头遗嘱的相关知识。
口头遗嘱的设立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的规定,遗嘱人在面临危急情况时,可以设立口头遗嘱。具体条件如下
遗嘱人处于危急状态,无法以书面或录音录像形式设立遗嘱。
在设立口头遗嘱时,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口头遗嘱的法律效力
尽管口头遗嘱在特定情况下具有法律效力,但法律也对其进行了限制。以下是关于口头遗嘱法律效力的相关规定
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若能够以书面或录音录像形式设立遗嘱,则原有的口头遗嘱将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明确指出,继承开始后,应首先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则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则按照协议办理。
法律咨询与注意事项
在处理法律问题时,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同时,以下事项需引起您的注意
在设立口头遗嘱时,务必确保见证人的身份合法、可靠。
在危急情况消除后,及时以书面或录音录像形式设立新的遗嘱,以避免原有口头遗嘱失效带来的法律风险。
如有其他法律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