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离婚协议书
甲方(男方):张三
身份证号:11010219900101001X
住址:北京市朝阳区某某路某某号
乙方(女方):李四
身份证号:11010219900606002X
住址:北京市海淀区某某路某某号
鉴于双方因感情不和,长期分居,已无和好可能,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经充分沟通协商,双方自愿达成以下离婚协议:
一、离婚事项
1. 双方同意以协议离婚的方式办理离婚手续。
2. 双方确认,离婚后不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二、子女抚养
1. 双方共同子女张小某(身份证号:11010220120101001X),年满10周岁,离婚后由乙方抚养,甲方不承担抚养费。
2. 甲方承诺,离婚后每月支付子女张小某生活补助费人民币2000元,直至子女年满18周岁。
3. 双方同意,子女张小某的姓氏不变,仍随父姓。
案例:甲乙双方于2010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张小某。近年来,双方因性格不合、生活习惯差异等原因,导致感情破裂。双方多次尝试和好,但均未能达成一致。为避免家庭矛盾进一步激化,双方决定协议离婚。
三、财产分割
1. 双方确认,离婚时无共同财产。
2. 双方确认,离婚时无共同债权、债务。
3. 双方确认,离婚后各自独立承担生活费用。
住房问题
1. 双方确认,离婚后甲方居住的北京市朝阳区某某路某某号房产归甲方所有。
2. 双方确认,离婚后乙方居住的北京市海淀区某某路某某号房产归乙方所有。
其他事项
1. 双方同意,离婚后各自独立承担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费用。
2. 双方同意,离婚后各自独立承担子女教育、医疗等费用。
3. 双方同意,离婚后不得干涉对方的生活、工作等私事。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本协议立即生效。
甲方(男方):张三
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女方):李四
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协议在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公平、公正的原则下签订,双方对协议内容无异议,自愿履行协议约定的各项条款。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如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