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问题解答:
婚前父母买的房,婚后将房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离婚时不予分割,该房可以视为是父母对于自己子女的赠与,是受赠子女的夫妻个人财产,夫妻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受赠人个人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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