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在外借债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025-03-13
文律师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一方在外借债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问题解答:

一方在外借债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确认方式:若为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若为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以及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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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在外借债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一方在外借债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问题解答:一方在外借债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确认方式:若为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若为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以及夫妻
2025-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