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如果夫妻双方要离婚的话,是需要分割财产的,能够进行平分的应该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那么夫妻双方离婚法院是否可以查出其名下的财产的?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我们在法院进行离婚诉讼的话,那么法官是会要求夫妻双方申报自身财产的,在这个时候不会主动进行调查,如果一方隐瞒财产的话,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这种情况是比较严重的。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