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问题解答:
离婚男方可以要求女方归还三金,但是要符合法定归还条件。法律规定,如果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是男方因婚前给付三金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那么男方当事人在离婚后就有权要求女方归还三金,人民法院对于男方的诉讼请求也应当予以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