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劳动争议的基本程序和机构有哪些?

2025-02-24
文律师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处理劳动争议的基本程序和制度是什么

处理劳动争议的基本程序和制度:一是可以自行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二是可以自行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具有调解功能的机构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您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雇员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要求工会或第三方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达不成协议的和解协议达成后仍不履行的,可以申请调解组织调解;当事人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的,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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