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公司无故辞退员工时,应按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补偿两个月工资;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补偿两个月工资;不足六个月的,补偿一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计算在单位工作过的,每满一年发给每个工人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足六个月的,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请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不能再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标准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人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