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申请失业救济金的条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失业前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就业未因雇员意愿而中断,且工人已登记失业并有找工作的意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领取失业救济金失业保险基金缴纳的保险费:
(一)本人与用人单位在失业前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二)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工作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满一年不满五年的失业前,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 ;累计缴费五年以上不满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纳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再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期限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上次失业时应领取但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