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期间如何处理员工工资

2025-02-22
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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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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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期间如何处理职工工资

破产清算期间,职工工资由公司以其破产财产清偿。公司在清偿破产费用和互利债务后,须按顺序清偿员工工资、所欠社保、赔偿等费用。因企业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企业必须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优先支付破产给付费用和互利债务。 ,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费和养老金费用,转入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员工的个人账户。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向职工支付的补偿金;

(二)前款规定以外的破产人所欠的社会保险费和破产人所欠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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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满足同顺序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照该企业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申请调解、仲裁或者仲裁。依法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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