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疫情期间,企业停工停产不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照劳动合同计算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期后,如果员工正常上班,则按照劳动合同规定计算工资。工资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仍停工停产的,不发工资,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支付生活费。
法律依据:
《关于妥善处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2
企业因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的,可以通过调整工资、轮岗等方式稳定就业岗位。通过与员工协商采取休假、缩短工作时间等方法,尽量避免或减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定就业补贴。企业在工资支付周期内停产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在一个以上工资支付周期内,职工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不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支付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