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无力履行义务的情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被宣告失踪、正在监狱服刑,其财产符合规定的。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 60周岁以上或严重残疾、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其财产符合当地特使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符合特困人员条件的;其他的。
法律依据:
《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第八条
法定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办法规定的人员,应当认定为无力履行义务的人:
(一)符合特殊贫困人口条件的; (二)60周岁以上或者严重残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财产符合当地特殊群体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的;
(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被宣告失踪、正在服刑的人在监狱服刑期间,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的;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