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诉讼期间的劳动报酬如何确定

2025-03-16
文律师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仲裁、诉讼期间的劳动报酬如何确定

问题解答:

仲裁、诉讼期间的劳动报酬确定有两种情况:

1.如果在劳动仲裁期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双方的劳动关系已经终止的不能要求支付工资;

2.如果是由于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则需要依据劳动者的诉求来定,劳动者要恢复劳动关系被支持的则仲裁期间是有工资的,劳动者不需要恢复劳动关系的则没有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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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诉讼期间的劳动报酬如何确定问题解答: 仲裁、诉讼期间的劳动报酬确定有两种情况: 1.如果在劳动仲裁期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双方的劳动关系已经终止的不能要求支付工资; 2.如果是由于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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