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问题解答:
医保卡持卡人死亡,亲人可以通过以下程序将医保卡中的钱取出:办理户籍注销,准备户籍注销证明、死亡证明书、火化证等证件资料;单位到当地社保部门办理减员手续;家属去原来参保的社保局办理个人账户余额提取,提交准备的证据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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