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问题解答:
从受理到裁决一般45天,不超过60天如果超过期限可以没裁决,去法院直接起诉单位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庭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件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期限延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法律判决:
《劳动争议仲裁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处罚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件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超过期限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其中一方可以就该部分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部分事实已经明确,就可以该部分先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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