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问题解答:
不可以要求员工下班后“秒回工作信息”。劳动者拥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劳动者下班后理应自由支配自己的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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