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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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协议离婚办理所需时间详解
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的过程至少需要31天的时间。在此期间,当事人需自愿离婚,并携带以下文件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前往民政局提出离婚申请。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的规定,双方需经历一个30天的“离婚冷静期”。冷静期结束后,双方当事人应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如果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均有权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协议离婚协议书撰写指南
协议离婚的离婚协议书应包含以下关键内容
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双方自愿离婚的明确表示;
子女抚养权、抚养费、支付方式;
探视权的行使方式;
财产分割;
债务处理办法;
双方签字,并注明年、月、日。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的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时,必须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中应明确载明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的协商一致意见。
协议离婚中子女抚养权的分配原则
在协议离婚中,孩子的抚养权分配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确定。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法院在判决抚养权归属时,将优先考虑孩子的身心健康。以下是一些具体的分配原则
两周岁以下的孩子,法院通常判决给女方抚养;
两周岁以上至八周岁的孩子,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进行判决;
八周岁以上的孩子,若双方条件相差不大,法院可能会考虑听取孩子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