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集体合同或者专项集体合同,经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可能变更或者终止集体合同或者专项集体合同的法律情形:因不可抗力等原因,集体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出现合同规定的变更或解除条件;其他的。
法律依据:
《集体合同条例》第三十九条
集体合同或者专项集体合同的协商代表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双方协商达成共识。 。
《集体合同条例》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集体合同或者专项集体合同可以变更或者终止:
(一))因合并、解散、破产等原因导致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集体合同或者专项集体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的。已履行;
(三)集体合同、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者终止条件发生;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