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首次离婚未成,再分居一年后可否离异?🔍
若首次离婚诉讼未获法院判决离异,双方分居满一年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法院通常会准予离婚。此规定基于对婚姻关系现状的考量。首次离婚未获准许后,若双方继续分居满一年,通常表明夫妻关系未改善,感情难以修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中能否起诉第三者?❓
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不涉及第三者。离婚诉讼主要解决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等问题,主体为夫妻双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女方起诉离婚是否可在女方居住地?📍
女方起诉离婚,在特定情况下可在女方居住地提起诉讼。通常,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下列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