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劳动者伪造病假单,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者严重失职、玩忽职守,或者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而如果出现上述情况而解除合同的,单位无需对员工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他们通过协商达成共识。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内取得证明试用期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严重影响用人单位完成工作任务,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改正后拒不改正的;
(五)有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第一项规定情形,劳动合同无效的;本法第一条;
(六)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