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证明。持劳动合同终止证明依法办理失业登记;携带失业登记证和个人身份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通过的即可领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由用人单位与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得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并自失业人员名单保存十日起。劳动关系终止或者解除的日期。五日内通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和个人身份证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期限保险待遇自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