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改政策

2025-03-21
文律师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南京房改政策
简介:各地区结合自身实际,制定适合自身发展的政策法规。房改政策各地也会有不同的解读。房改政策是什么?接下来就请跟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南京的房改政策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关于住房押金

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适合自身发展的政策法规。房改政策在各地也会有不同的解读。住房改革的政策是什么?接下来就请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南京的房改政策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基数调整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提高1个百分点,即调整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比例6%至7%。符合条件的部委、省级单位和符合条件的市级及以下企业,经市房改办批准,可调整为8%。

外资企业和个人职工存款比例维持10%。对特困企业,经法定代表人申请、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批准、上级机关批准、市房改办批准,可维持原6%的存款比例,但存款基数仍须调整。

缴存基数按照职工1999年月平均工资计算,月平均工资超过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我市每月低于390元的按2000元计算,按390元计算。若调整后的存款金额低于当期存款金额,原则上按当期存款金额支付。

房子对1998年12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新职工”的住房补贴,以增加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形式落实。即单位为“新员工”缴纳的公积金将由单位原来由两部分组成:公积金和员工缴纳的住房补贴。其业务暂按原规定进行。

全市各区县财政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新职工”住房补贴必须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

二.关于公房租金调整

一级砖混公房每平方米租金由1.60元调整为2.00元,二级砖混公房租金调整1.36元起。是1.70元。市政府规定,每平方米租金f非售范围内公有住房使用面积一级砖混类由1.45元调整为1.55元,二级砖混类由1.24元调整为1.32元,三等砖混班由1.06元升至1.13元。元,简易房由0.63元调整为0.67元。

调整因素保持不变。 2.5%的租金补贴比例不调整,补贴基数按照职工1999年月平均工资或退休月工资计算。

2000年6月30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社会救助户(对象)、非就业优抚户(对象)以及经市综合行政部门民政部门认定的生活保障线以下职工家庭。 经工会认定为特困企业的特困职工家庭。有需要者租金减免免征政策仍按照市政府宁政发[1998]278号文件执行。

3.关于公房销售

一级钢混、砖混公房销售成本价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850元,二级砖混公房销售成本价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850元。公租房770元。取消现有的房屋折扣和一次性付款折扣。其余政策仍按市政府宁政发[1998]278号文件执行。

进一步扩大住房销售范围和目标。每个单元除庭院式、别墅式住宅外;党政机关、科研院所、教育机构办公、科研、教学区域不可分割的住房;具有历史意义的住房;房屋严重损毁、危房;和住房由市政府规定。除其他不宜出售的住房外,所有住房均应出售给符合购房条件并有购房意向的现有居民(包括经组织批准调出单位的职工)依法取得租赁权的居民)。

国有企事业单位要重点出售无其他住房的本单位职工遗属和破产企业其他单位职工的现有住房。

四。关于住房分配货币化

1998年11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的“老职工”购房补贴面积标准、补贴金额标准、补贴标准、1998年12月1日每月住房补贴比例对于未来加入劳动力队伍的“新员工”,不会进行调整,将仍按照市政府宁政发[1998]278号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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