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甲方(以下简称“雇主”):
乙方(以下简称“宠物美容师”):
鉴于甲方拥有一只或数只宠物,需要定期进行美容护理,乙方具备专业的宠物美容技能,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宠物美容服务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
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以下宠物美容服务:
1. 宠物洗澡、吹干、梳理毛发;
2. 宠物修剪指甲、清理耳朵、修剪眼角;
3. 宠物造型修剪;
4. 宠物SPA、护理;
5. 其他双方约定的宠物美容服务。
二、服务时间
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需求,提供定期或不定期的宠物美容服务;
2. 甲方应提前与乙方预约服务时间,乙方应尽量满足甲方的时间要求;
3. 若乙方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提供服务,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协商调整服务时间。
三、服务费用
1. 甲方应按照以下标准向乙方支付宠物美容服务费用:
(1)宠物洗澡、吹干、梳理毛发:人民币XX元/次;
(2)宠物修剪指甲、清理耳朵、修剪眼角:人民币XX元/次;
(3)宠物造型修剪:人民币XX元/次;
(4)宠物SPA、护理:人民币XX元/次;
(5)其他双方约定的宠物美容服务:双方协商确定。
2. 甲方应在服务完成后XX小时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逾期未付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支付应付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滞纳金。
四、服务承诺
1. 乙方承诺提供的宠物美容服务符合行业标准,保证服务质量;
2. 乙方应确保在服务过程中,对宠物进行妥善照顾,避免宠物受到伤害;
3.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宠物美容行业的法律法规,不得使用违禁药品或非法手段进行宠物美容。
五、保密条款
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应予以严格保密;
2. 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泄露对方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
3. 本保密条款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终止或履行完毕之日止。
六、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2. 甲方未按时支付服务费用的,乙方有权拒绝提供服务,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3. 乙方未按照约定提供服务,或服务质量不符合行业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
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