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一、我国的安监办有行政处罚权吗?
安监中队作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违反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可以作出行政处罚。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
(一)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四)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二、行政处罚程序是怎样的?
(一)立案
立案是初步调查程序和正式调查程序的中间环节,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涉嫌违法行为进行正式调查的开始程序。
(二)调查取证
《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三)核审
案件核审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内部监督把关的一项重要制度,是由法制机构承担的一项执法监督职能。
(四)告知
在行政执法程序中设立告知程序是我国《行政处罚法》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的具体体现,有利于行政相对人在受到行政处罚时依法行使陈述权、申辩权,维护其合法权益。
(五)听证
听证是行政相对人在特定条件下行使陈述权和申辩权的重要方式,是我国《行政处罚法》在一般程序中所作的一项重要规定。
(六)行政处罚决定
我们在平时生活中,为了保证生产行业的运行,一般都会专门设有安监局这样的部门来规范这些生产者的,需要注意的是,安监局行政处罚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改正等等,每一种处罚方式都是不一样的,但是无论如何我们都是不能做一些违法犯罪的事情的。
一、不可修复的行政处罚信息范围包括什么?
不可修复的行政处罚信息范围包括五项:
1.在最短公示期三个月内的行政处罚信息;
2.属于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
3.在信用修复后一年内再次被给予的行政处罚信息;
4.失信主体因行政处罚而被列入失信受惩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的,按照相应名单管理要求公示和开展修复。
5.经行政处罚决定部门认定的,或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不可修复的行政处罚信息。
二、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什么?
行政机关、法律法规的授权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一)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没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一般不能实施行政处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1、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没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一般不能实施行政处罚。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2、享有行政处罚权、能够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行政机关
(2)必须具有外部管理职能
(3)必须取得特定的行政处罚权
(4)必须在法定的范围内实施。
(二)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根据行政管理活动的需要,并有相应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可以视情况,在法定权限内依法委托符合《行政处罚法》规定条件的组织行使行政处罚权,受委托的组织必须在授权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能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负责监督,并对该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受委托的组织必须在授权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能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2、依法行使行政处罚的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2)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3)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技术鉴定的,应当由有条件的组织进行相应技术检查或技术鉴定。
(三)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由此可知我国的行政处罚的主体是分为行政机关、法律法规的授权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三个部分的,不同的组织实施的权利是不同的作为公民我们应该合法行事,不要违背法律。
如果没有公布那就不算是处罚的依据。而对于公开的原则是必须要公正,不能出现偏袒等行为。而且在处罚时要和教育进行结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和性质进行定义,从而起到处罚和教育的目的,但是无论如何,我们都是需要及时的保护自己的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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