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一、礼金是否属于婚前财产吗?
结婚时收取的礼金也称为“喜钱”、“份子钱”,是新人结婚时亲朋好友为了表示祝贺赠送的礼金,是中国的一种人情往来的传统习俗。
一般来说,夫妻领证结婚后,在婚礼上收取的份子钱,属于双方亲戚朋友赠与给他们的财产。在没有明确说明是给哪一方时,应该是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应属于婚后财产。
但是,在传统习惯中,儿女的婚礼都是由家中长辈操办的。如果在男方和女方家都分别举办了婚礼,份子钱是由双方父母单独收取的,不能当然地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二、哪些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很多人在结婚前,多多少少都会有自己的个人积蓄,还有的人在婚前已有了自己的房子车子。像这些都是一方所独有的财产,并不会因为结婚而要与另一方共享。除非一方自愿与另一方共有,或者赠送给对方。
2、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生活中难免会有财产赠与的情况的出现,如果赠送方在赠送时,明确提出只给予夫妻一方的话,也是属于婚后个人财产。
3、双方婚后约定为个人财产的
有的夫妻会在结婚后,直接约定婚后财产如何划分。比如说有的夫妻,比较享受彼此间经济独立的状态,选择双方经济互不干涉,各自所有。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比如衣物、生活日用品等,即使这些东西是在婚姻关系续存期间,另一方赠与的,或者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一般都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5、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比如一方因工伤或者交通事故所得赔偿费等,并不会因为双方是夫妻关系,成为共有财产。
6、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夫妻一方从事职业、工作和业余学习、兴趣、爱好等专用的财产;一方在社会贡献中所得的荣誉奖品、奖章等;一方具有人身性 质的补助金、人身保险费、医疗费、伤残费、保健费等。
婚礼礼金在性质上属于赠与行为,而且,从法律角度讲,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一般采用的原则有三个:一是按赠与人的意思表示确定;一是按按照特定的社会风俗习惯确定;三是按家庭成员与赠与人的身份或社会关系的密切程度确定,根据不同情形适用相应的权属判断规则。
一、起诉离婚如何分配财产?
1、如果男女双方能够对财产的分割达成一致意见,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法院判决离婚,都可以按双方协议结果处理分割财产。协议不成的,才由人民法院根据共同财产的情况进行判决,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的原则是均等分割。但是在具体处理的时候也会有所差别。例如属于个人专用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3、财产分割时,要适当照顾女方和子女的权益;
4、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伪造共同债务的行为,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对该方可以不分或者少分。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一般而言,在法律上,不管是实体上的法律亦或是程序上的法,都对提出离婚诉讼的女性较为倾斜。换句话说,女方提出离婚诉讼请求获得法院支持的难度较男方较小。
必须指出,能否通过法律程序成功离婚,这个是不好确定的。需女方这一边是需要提交证据,以此证明两人不再有任何感情了,女方早已面如死灰,心死大于悲伤了,这是连丝毫挽回的可能性都没有的。
或者可以证明对方是有存在严重性的错误,而且这是不可原谅的事,导致现在家不成家了。如果可以做到类似这样的举证并且达到证明标准,法官一般都会支持女方的决定,赞成女方离婚这个决定。
最后,因为女方一般都含有恻隐之心,该断绝就断绝。但是呢,也不要轻下决定,所以上述就建议广大女性同胞者,要冷静考虑再做决定,不要意气用事。最好是问问有有经验的朋友,再作决定。
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实行的是共同共有制,它原则上不考虑各方对财产贡献的大小或收入的有无及高低,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往往在财产分割上会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除非注明,否则均为找律师网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