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1、当事人举证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一款;“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2、人民法院举证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二款;“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3、举证责任倒置。是指法律直接规定的侵权诉讼案件中,由侵权人负责举证,证明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法律意义上的举证责任是指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有义务向法院要求要确认的事实提供证据。根据法律实践可以知道我国的民事诉讼制度要求举证责任,采取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也就是说在民事案件审理当中,案件的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要附带提供相应的证据,并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无独有偶,根据法律实践规定的谁主张谁举证的法律依据,在《证据规定》中也有相应证明。
一般来说,《证据规定》是针对合同纠纷案件所作出的相关规定,在其中第五条表明提出主张的一方,应该对自己所提出的事实提供有效证据加以证明来证实该事实的真伪性,有利于在法律审判中取得有利地位,并且如果在刑事诉讼中所提出的事实是虚构的,一切相应的法律后果自付,同时举证责任要根据证明对象由双方当事人分担。
举证责任的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的第67条第一款,该相关规定作出了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所负有的举证责任的相关细节规定,同时也要求人民法院认为案件需要或者是当事人不能自行收集的客观证据,应该由人民法院以司法和行政手段进行调查收集。
举证责任的确立是为了更有利于案件的审理,以及更有利于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来证实被告人所述要求的真实性和正确性。关于谁负有举证责任的问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中有明文规定。规定在刑事案件中,人民检察院具有举证责任,除此之外,被告有责任向人民检察院或法院取证,因此被告人具有举证责任。
关于举证责任的细节性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作出了详细描述。该规定作为处理相关行政案件的依据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了被告具有对所提出的申请负有举证责任。
同时规定也表明被告向人民法院提出相关行政诉求之前,应收集充分的证据。如果被告不提供或者是在法律允许的期限内未提供相关证据,就不受法律认可,会被法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定位没有证据的事实。如有特殊情况,被告需要及时提前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立案受理,并且在受理后尽快做出调查核实,证实确实因客观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被告无法提出相应证据的,可以适当准许被告延期提供。
更重要的是,在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由于事物的多变性和以事实为依据,原告科室时对相关证据进行补充,但必须上报,经法院同意后才可补充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我国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和我国诉讼制度的不断完备,体现在举证责任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施行,同时关于举证责任由谁承担的相关规定,在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中,规定各有不同。具体看举证责任由谁承担,要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的法律实践决定。
一、民事诉讼休庭宣判后还能举证吗?
不论是什么类型的诉讼,证据都是对案件的结果起到决定性作用,对此如果有证据就应当及时上交,如果在民事判决下达后才发现新证据的,可以提起上诉。
1、如果一审判决还在上诉期内的,可以上诉,在二审时提交新的证据,二审法院会结合案情对该证据是否采纳等作出认定后,作出二审生效判决。
2、如果一审判决生效了,或者二审判决作出后,发现了足以影响到判决结果的新证据的,应在六个月内申请再审,如果过了六个月,则就不会受理再审申请了。如果法院裁定再审,则原生效判决是几审就适用几审的程序。
二、民事判决生效后如何执行?
对方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向管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案件的前提条件:是指该案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即已通过法院诉讼进行裁判或仲裁裁决生效的法律文书。
1、对方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2、《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3、执行费用最终由被执行人承担。
4、先提交执行申请书,法院应当在七日内予以立案;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三、民事判决书有哪些类型?
1、第一审程序的民事判决书,亦称一审民事判决书,它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对受理的民事案件和经济纠纷案件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审理终结后,依照国家的民事法律、法规或经济法律、法规,就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书处理决定。
2、第二审程序的民事判决书,亦称二审民事判决书,它是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民事判决对当事人不服第一审法院民事判决提起上诉的民事案件或经济纠纷案件,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后,依法作出维持或者改变一审民事判决的书面处理决定。
3、审判监督程序的的民事判决书,亦称再审民事判决书,他是人民法院对本院或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和调解协议,发现确有错误,或者根据当事人符合法定条件的再申请,或者根据人民检察院的抗诉,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后,就诉讼那个当事人之间的权力义务关系,作出重新确认处理的书面决定。
4、特别程序的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法第十五章的规定,审理特殊类型的案件,就某种法律事实是否存在或者某种权利的实际状态如何依法作出确认的书面决定。按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的特点是:第一,都不具有民事权益争议的内容;第二,起诉人或申请人都不要求追究民事责任。
依据法律规定,民事诉讼举证流程确定好管辖的法院,准备好立案的材料。向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主要证据的复印件以及原告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在提交完资料和办理完手续后,法院会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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