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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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使用权抵押审批规定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抵押审批规定是如果要利用土地的使用权进行抵押的话,那么是可以的,但是必须要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三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
第三十三条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
第三十四条土地使用权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
第三十六条抵押人到期未能履行债务或者在抵押合同期间宣告解散、破产的,抵押权人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抵押合同的规定处分抵押财产。因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第三十七条处分抵押财产所得,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
第三十八条抵押权因债务清偿或者其他原因而消灭的,应当依照规定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二、土地使用权证抵押情况包括有哪些?
1、下列国有土地可以抵押: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单独抵押;
(二)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抵押时,该房屋等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三)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抵押时,该房屋等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2、下列国有土地不得抵押:
(一)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
(二)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国有土地;
(三)被依法查封的国有土地;
(四)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
而以划拨方式得到的土地使用权,有争议的国有土地以及没有明确所有权、使用权的国有土地是不可以抵押的,具有法律效益的土地使用证都可以。
在当代的社会利用土地的使用权进行抵押完全是可以的,但是因为有一些土地如果要进行抵押的话,必须要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和同意,而且也并不是所有的土地都可以进行抵押,需要提醒注意的就是,大多情况之下通过出让的方式所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都可以抵押的。
一、楼房的土地使用证怎么办?
(一)办理程序
《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受理申请材料、审核材料、校准登记、颁发证书。
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
1、土地登记申请
(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
(2)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买卖、继承、赠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和公证书,原土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
(3)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企事业单位的土地使用者应提交土地登记法人证明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
2、地籍调查
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土地采取实地调查、核实、测量、绘制宗地草图及红线图。查清土地的位置、权属性质、界线、面积、用途及土地使用者的有关情况。并要求宗地四周邻居界线清楚,无争议,确认后签字盖章。
3、土地权属审核
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记申请书、权属来源材料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决定对申请土地登记的使用者土地权属是否准予登记的法律程序。
4、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评估收费
根据行政许可收费标准收取以宗地评估报告评估基准地价的总额计算各项费用。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作用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证产权是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能够证明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一种凭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办理对象主要是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
城镇土地使用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城镇其他用地,它是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后的变更土地登记,发证对象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企业。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进行发证登记并且两者权利主体一致,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在现实生活当中,目前如果要办理楼房的土地使用证的话,需要自己向当地的国土部门来提出一定的申请,至于具体的一些申请方面的规定,可能大家并不是特别的了解。但是在这里都给大家简单的介绍了一下,总而言之就是需要携带身份材料和证明土地使用来源的权属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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