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区别📜我国行纪合同有哪些?📈

2025-09-25
文律师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一、行纪合同的标的物一般是什么

日常生活中我们常见的有证券交易、委托拍卖等,根据上述行纪合同的概念,一般符合此概念的都属于行纪合同的范围。行纪合同的委托人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无太多限制。但行纪人只能是经批准经营行纪业务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法律往往对行纪人的资格、业务范围有严格的限制并对其业务活动实施专门的监督和管理。

二、行纪合同的特征

1、行纪人具有主体的限定性

行纪人应当是经过批准可以从事行纪业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2、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业务

3、 行纪人为委托人的利益办理业务

4、行纪合同的标的是行纪人为委托人进行一定法律行为

5、行纪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诺成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三、行纪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义务

1、行纪人的义务

(1)负担行纪费用的义务

行纪费用,是指行纪人在处理委托事务时所支出的费用。

(2)妥善保管委托物的义务

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

(3)合理处分委托物的义务

委托物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容易腐烂、变质的,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可以处分该物;不能与委托人及时取得联系的,行纪人可以合理处分。

(4)依委托人的指示处理事务的义务

对于委托人所指定的卖出委托物的价格或买入价格,行纪人有遵从指示的义务。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买入。

2、委托人的义务

(1)支付报酬的义务

行纪人完成后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得请求报酬,委托人有支付报酬的义务。

(2)受领或取回标的物的义务

行纪人按照行纪合同过的约定为委托人买回委托物的,委托人应当及时受领。

行纪合同分其他的合同都是一样的,在双方签订完成时就开始有法律效力,行纪合同在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的情况下也是可以进行解除的。行纪合同的标的物只限于法律允许流通的物品,法律禁止的或者是限制的不能作为行纪合同的标的物。



一、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的区别包括有哪些

1、适用范围不同

行纪合同涉及的事务仅限于购、销和寄售,而委托合同涉及的事务是民事活动中除必须由特定当事人处理以外的民事活动。

2、委托人的法律地位不同

行纪合同中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法律活动,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委托人不享有权利和不履行义务,而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从事活动,受托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对委托人可直接发生效力。

3、提供服务的活动方式不同

行纪合同的行纪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必要时可介入交易活动,而委托合同的受委托人必须在委托人指示权限内从事工作,始终受委托人意志的控制。

4、有偿性不同

行纪合同必然是有偿合同,而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

二、行纪合同的特点

1、行纪合同是独立有名合同

行纪合同是独立有名合同,因为行纪合同有自己独特的特点。为此,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民法都设专章予以规定,认其为独立有名合同。我国《民法典》也对行纪合同设专章予以规定,确定为独立有名合同。

2、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所受委托的事务

行纪合同履行时,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办理行纪事务,如代购、代销、寄售等。行纪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由行纪人自己享有或承担。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不存在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委托人也不对行纪人的行为承担责任。这是行纪合同和委托合同的主要区别。

3、行纪人在与第三人实施行为时应考虑委托人的利益

行纪合同的行纪人在办理行纪业务时,虽然是与第三人直接发生法律关系,但其因该关系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最终应归属于委托人,因此行纪人在与第三人实施行为时,应考虑委托人的利益,并将其结果归属于委托人。

4、标的是行为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为委托人提供的与第三人实施的法律行为的服务。行纪人与第三人进行的法律行为才是订立行纪合同的目的,是行纪合同的标的,所以行纪合同的标的是行为。

5、行纪合同是有偿合同、诺成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行纪人负有为委托人办理买卖或其他商事交易的义务,而委托人负有给付报酬的义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对应的;同时,行纪人完成事务须收取报酬,所以行纪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行纪合同是需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一致即告成立,合同无需采用特定的形式,所以行纪合同是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

三、行纪合同和委托合同的共同特征

1、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都是为委托人提供服务、处理事务的合同;

2、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建立的是基于当事人双方相互信任为基础的;

3、《民法典》第九百六十条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委托合同的有关规定

委托合同很多人不理解,但还是有很多人把委托合同和委托合同混淆了,因为两者都有委托行为,合同是在合同双方相互信任的基础上成立的。因此,两者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但也有不同之处。经纪合同的经纪人是特定的,但委托合同的委托人没有这个要求。


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除非注明,否则均为找律师网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

更多 法律 相关法律知识

地面施工赔偿纠纷案由是?承包施工赔偿怎么解🔧?📜
一、爆破施工合同纠纷判决由谁出具?爆破施工合同纠纷判决由法院,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1、当事人自行协商当事人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自愿协商解决。
2025-09-26
工程合同违约金上限🔍滞纳金收取标准📝!
一、建筑合同签订违约金过高可以要求降低吗?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延期违约金过高是可以要求降低的;根据《民法典》第585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
2025-09-26
驾驶妨碍救护车处罚🚔高铁霸座罚则🚆结果规定!📝
当事人遭遇高铁霸座违法,火车高铁霸座已经纳入交通运输法规。属于扰乱交通运输公共秩序行为,情节严重的还会依法追究刑事处罚责任。霸座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更是一种违约行为。从乘客购票成功的那一刻起,乘客与承
2025-09-26
垫资施工合同价纠纷处理方法🌟被诉施工合同纠纷应诉必看!📚
一、道路施工合同纠纷案由有哪些?(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4)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5)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6)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7)
2025-09-26
建筑合同违约金过高可要求降低🤔工程款延迟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一、施工合同违约金法律规定是什么?施工合同违约金法律规定是双方当事人可以自主的协商确定违约金,然后在合同中约定。建筑合同违约损失应该是按照实际的损失来进行计算,如果说实际损失没有办法确定的情况之下的话
2025-09-26
建筑工程款延迟违约金上限🔍施工合同违约金法规📝!🔍📝
诉讼时效为三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具体规定如下:1、工程质量缺陷不适用“
2025-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