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一、重庆市职业病鉴定的机构在哪里
重庆只有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出具报告的资格,申请人需要先到一切有鉴定资格的医院检查,检查之后再到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去出报告。
二、劳动者申请职业病工伤认定流程是什么
(一)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员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二)用人单位不申请时由利害关系方提出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申请职业病工伤认定所需材料
劳动者申请职业病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当地劳动部门领取);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书(包括门诊病历、急诊病历、住院病历的复印件)。
(四)申请职业病工伤认定的受理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职工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五)职业病工伤认定决定书及送达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劳动保障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书》,并通知单位和职工或亲属。职工凭《工伤认定书》可以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和享受工伤待遇。
重庆市职业病鉴定的机构为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用人单位不在规定时间内为职工申请职业病鉴定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自行进行申请,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诊断证明书及认定申请书等,如果被认定属于职业病的,受伤职工可以依法享受工伤待遇。
一、法律规定工伤鉴定需要律师吗?
1、也就意味着我们国家法律当中并没有。如果是申请工伤认定,证据齐全的,可以不请律师。但如果是日后索赔、又不懂一点法律知识的,有条件的话应当请律师,否则的话计算赔偿时一个疏忽的损失就可能比律师费要多。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二十条规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二、工伤认定办法是什么样的?
工伤认定应当客观公正、简捷方便,认定程序应当向社会公开。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现在如果要申请工伤鉴定的话,必须要严格的按照我们国家法律所规定的程序,比如说需要提交的由工伤认定的相关表格,当然了还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就是我们国家对于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这方面也可以请律师,也可以不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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