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一、协议离婚房产公证有效吗?
协议离婚房产公证是有效的。离婚协议公证只是证明双方签定协议的行为真实合法。离婚协议的公证不是离婚协议书生效的必要条件,也不能证明婚姻关系的解除。离婚协议书只要合法、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经登记机关备案后生效,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
在一定程度上讲,对离婚协议进行公证是没有必要的。因为离婚协议书以双方离婚为生效要件。即便离婚协议书经过公证,但双方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没有把离婚协议书在民政局备案,这份离婚协议仍然没有生效。双方协议离婚不成,一方在对协议内容反悔的,即使已经办理公证,法院还是会认定离婚协议没有生效。
二、协议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一)申请
当事人申请自愿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出具下列证件:
1、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二)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当事人出具的有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审查过程,实际上也是对当事人进行引导、调解和说服的过程,使当事人尽可能地进行慎重考虑。审查的过程,最主要的是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审查双方当事人对于离婚是否达成一致意见,有无欺诈、胁迫、弄虚作假等违法现象,对子女安排和财产分割是否合理等。当事人应当提供真实情况,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三)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审查后,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且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经过30天冷静期后当事人申请发给离婚证的,应当予以离婚登记,发给离婚证,正式接触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其等级的其他事项也同时发生法律效力。
协议离婚是双方通过协商的方式达成一致的自愿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双方需要就各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充分的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之后签署一份离婚协议,并按照相关的流程进行合法的登记。房产公证是有效的,但并不是影响协议离婚的必要条件。
一、爸妈离婚房子怎么处理?
爸妈离婚,如果房子是个人财产,离婚后归个人所有。如果房子是共同房产,离婚时双方可以对共同财产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共同财产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财产分配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当事人双方离婚时,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后对于财产的分配问题产生的纠纷;
2、当事人协议离婚时达成了财产分割协议,离婚后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而发生纠纷,由此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3、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而引发的纠纷,一方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4、婚姻关系结束后,一方发现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的在离婚时未分割的其他财产而引发的纠纷。
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之后如果涉及到房产的问题就需要依法的协商,确定是属于共同的财产还是属于个人的财产,这样才能确保到双方的权益不受到损失,如果对房子的分割有任何的纠纷,那么是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解决的,这都是有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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