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一、境外工伤认定国外公司需要承担责任吗?
境外工伤认定国外公司需要承担责任的。如果外派职工依照工作地的法律法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则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相应地,由于该职工的国内工伤保险关系已经中止,则在中止期间内,如职工在境外发生工伤,应当由境外的实际用工单位按照当地的法律规定申请工伤认定并进行赔付,国内外派单位无需承担赔付责任。
二、工行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1、以下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职工符合以上规定,但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于工伤的认定需要先判断是否构成了直接的劳动关系,并且工伤的认定责任是什么。因为在境外发生的工伤,因此第一责任人认定为是境外的公司,因此境外的公司需要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而境内的公司不再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劳务派遣申请工伤认定如何处理?
劳务派遣员工发生工作事故后,由劳务派遣公司在30日内向社会保险部门申报工伤,申请时提交申请书、劳动合同、诊断证明等材料。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要求,劳务派遣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务派遣员工和劳务派遣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所以劳务人员出现工伤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申请时提交申请书、劳动合同、诊断证明等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综上所述,劳务派遣中用工的一种方式。是指劳务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协商一致,签订用工合同后,由劳务派遣公司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的行为,如果工作中发生工伤,劳务派遣员工可以通过劳务派遣公司向社会保险部门申报工伤,提交申请书、劳务关系合同以及伤情诊断证明等证据材料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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